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历史专题>专利法修改>专利法修改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三条

现行专利法

建议修改的专利法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