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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四条

现行专利法

建议修改的专利法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