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保护知识产权十件大事"评选结果揭晓
发布时间:2007-04-16

  为全面展示2006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成就,扩大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配合“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和“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的开展,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以下简称“保知网”)联合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对话》、《经济与法》栏目、中青网、中国网、央视国际网站、新浪网等媒体共同推出“2006年度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十件大事”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经历事件征集、评选和发布三个阶段。

  1月下旬到2月底,保知网通过网上宣传和向各有关部门发函,征集到大量候选事件;经过征求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从众多候选事件中,遴选出30个候选事件,放在网上供网民投票评选。

  3月1日至4月10日为网上投票阶段,上万人参加了投票;4月11日,保知网邀请十数位来自研究机构、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媒体的业内人士对票数前15位的事件进行专家投票,最终选出2006年度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件大事。

  这十件大事是:

  1、中共中央提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

  2006年5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设”为主题,举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郑成思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主讲。

  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

  胡锦涛还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和落实责任制。

  2、我国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决定,我国由此正式加入这两个条约。

  3、《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和《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发布

  200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国办发[2006]22号),全面规定了近两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等。根据纲要的统一部署,各地纷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呈现新的局面。

  2006年2月,国家保知办联合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11个部门以及高法院、高检院发布《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明确我国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工作任务。该计划涉及立法、执法、机制建设、宣传、培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企业自律、为权利人提供服务和专题研究等9个方面内容,共160项措施。截至2006年底,这些计划全部得到执行,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好评。

  4、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取得重要成果,战略纲要初稿已基本完成,20个专题研究陆续启动结题评审工作。

  5、国务院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8号国务院令,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对于有效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具有重大意义。

  6、50个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建成运行

  2006年,按照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安排,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决策部署,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各地积极推动,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设立了省级中心,在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温州、汕头、义乌等13个重点地区分别设立了市级中心并开通了全国统一的“12312”举报投诉电话。4月26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官方网站——“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中英文网站(www.ipr.gov.cn)开通,并在此基础上先后建立了50个地方子站。“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主站及地方子站均开设了举报投诉窗口,以接收网上举报投诉。各举报投诉中心通过建立完整的举报投诉接收、转交、办理、跟踪、反馈、汇总等工作程序,形成了全国上下一体、部门协作、区域互动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7、《上海宣言》倡导各国携手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006年3月31日至4月1日,公安部、国家保知办在上海联合举办“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来自国际刑警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盟,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等国的300余名国内外代表参加了论坛,一致通过了《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海宣言》,倡导各国执法机构、工商界更加紧密地联合起来,共同制定更加适宜的合作策略和计划,携手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这一全球化问题。

  8、中国专利申请总量突破300万件

  2006年6月27日,我国专利申请量总量突破300万件。达到第三个100万件,仅用了两年零三个月时间,比第一个100万件缩短了12年半,比第二个100万件缩短了近两年,且申请结构发生明显变化,申请质量稳步提升。

  9、全国“扫黄打非”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

  2006年7月中旬,全国“扫黄打非”办、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即“反盗版百日行动”)。从7月中旬到10月下旬,各部门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800多万件,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4条,查办案件1万多起。

  10、我国企业在中美知识产权纠纷案中首获全胜的马克曼命令

  2006年5月23日,通过二年的艰难应诉,浙江通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东正电气有限公司)在与美国莱伏顿(Leviton)公司的专利纠纷案中,获得了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法院布朗宁主审法官下达的对案件最终审判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的马克曼命令。这份马克曼命令以及意见书,完全采纳了通领公司对莱伏顿公司“558”专利保护要求和技术适用范围的解释,明确通领公司的产品不侵权。这是中美知识产权纠纷案中首例中国企业获得全胜的美国法院下达的马克曼命令,是中国企业使用知识产权自我救济保护,参与国际竞争顽强抵制恶意诉讼并取得重大胜利的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是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由被动维权转入主动维权的典型案例,对于振兴民族工业有着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通领公司的维权事迹引起了国内外媒体和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2006年11月19日,中央电视台2套专门以通领公司的维权经历为背景,邀请通领公司董事长陈伍胜作为主要嘉宾录播了一期“知识产权海外角力”《对话》节目,引发了关于全社会对于“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广泛讨论。人民日报在进行相关报道的同时专题配发《人民时评》的评论文章。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对通领公司在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积极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举动给予高度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