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6348件 2312件获授权
发布时间:2009-04-24

  自10年前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来,截至目前,我国共受理了6348件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已有2312件得到授权,申请人范围涵盖国内30个省份和15个国家。 

  10年前的4月23日,我国受理了由袁隆平为主要培育人的第一个品种权申请,同时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为第39个成员。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成员国根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规定的原则分别对植物新品种授予品种权。

     在23日由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举行的中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十周年庆祝活动上,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说,10年来我国努力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调动了社会资源投入育种创新的积极性。截至去年全国农业行政机关共受理各类品种权案件1123件,保障了品种权人合法利益,调动了社会资金投入新品种选育的积极性。在国内申请总量中企业和个人的品种权申请量达到了40%,比制度建立初期提高了约10个百分点。

     同时,农业部大力推进品种权交易服务,加速了品种权转化应用,推进了授权品种供需对接和转化应用,授权品种已成为促进粮食增产的主要力量。据2007年对推广面积10万亩以上的主要粮食作物品种统计,授权品种已占全国水稻播种面积的19.18%,小麦的38.38%,玉米的50.73%。

     随着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不断发展,来自外国的品种权申请量也迅速增加。到3月底,我国已受理了来自15个国家的品种权申请445件、授权101件。国外优良品种的进入,促进了我国农林业和贸易发展,满足了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生活需求。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新华社 记者 董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