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分为十部分,分别为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总体部署,加强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建设,增强重点产业持续创新能力,提高重点社会领域创新能力,强化区域创新发展能力,推进创新主体能力建设,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创新能力建设环境,规划实施。
规划提出,当前,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创新能力建设缺乏系统前瞻布局,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创新资源配置重复分散、使用效率不高、共享不足;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不足,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投入不足与结构不合理并存,持续投入机制尚未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等创新环境有待完善。规划指出了“十二五”时期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总体部署。
在完善创新能力建设环境方面,规划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要强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前瞻布局,加强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落实完善国家资助开发的科研成果授权和利益分享机制。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分析预警体系,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布局针对性。
(保护协调司 行业战略处 摘编)
“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