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教育部、知识产权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包括包括顶层设计、标准制定、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产业支撑、商业模式、安全保障、政府扶持、法律法规保障、人才培养共计10个专项行动计划,对物联网建设的负责单位及权责、进度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在《政府扶持措施专项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在物联网相关的重要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和产业化项目应用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机制中,探索引入知识产权评议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推动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在《法律法规保障专项行动计划》中,明确将“积极开展物联网相关技术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加快推进物联网相关专利布局”作为法律法规保障的总体目标之一,并将“积极组织开展物联网相关技术的知识产权评议”、“对我国物联网重点技术和应用进行知识产权问题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定知识产权评议指南和操作流程,发布物联网知识产权态势分析年度报告”等作为研究制定物联网知识产权工作措施的主要内容。
在相关专项行动计划中纳入知识产权评议与集群管理的相关内容,突显了知识产权工作对推动物联网技术发展和产业应用具的重要意义。知识产权评议与集群管理将为物联网突破核心技术、制定行业标准、产业化项目实施、相关技术布局等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有广阔的前景和难得的机遇。、
(保护协调司 行业战略处 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