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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概况

   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确立了由1个国家专利数据中心、5个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47个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组成的三级服务体系框架。目前,已经正式设立了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广州)中心和43个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建成。

 

三级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框架


  国家专利数据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建设国家专利数据中心,整合和利用各种专利数据资源,向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地方专利信息服务网点提供专利数据,保障其提供符合地方特色、专业性强的专利信息服务,促进专利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传播和有效利用。

  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发挥地方政府及地方知识产权局参与专利信息服务的积极性,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和区域重点发展领域,在全国建设5个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提供满足区域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需求的、更加专业化的专利信息服务,提升区域专利信息利用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区域和地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服务。

  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建设47个地方专利信息服务网点,普及专利信息服务,拓宽专利信息服务渠道,提高专利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地方知识产权局将专利信息服务工作延伸到所辖市、区、县,实现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应用的全面部署,向辖区内的地方政府、企业及其他用户提供快捷、有效的专利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