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关于印发2014年度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国知管发〔2014〕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加强分类指导和跟踪管理,掌握各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单位”、“试点企业”)项目计划落实情况,我司决定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一)报送中期自查报告。根据《通知》所附《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年度项目计划》和《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年度项目计划》,分重点任务和一般任务,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分类逐条阐述,对未启动的任务说明原因,对进行中的任务说明进展情况,对已完成的任务总结经验,并对下半年继续推进项目计划提出工作打算。
(二)开展专项调研。根据《通知》确定的重点项目计划,结合各单位落实情况,兼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试点单位和试点企业、生产型企业和非生产型企业,选取部分单位开展专项调研,对项目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听取下一步推动专利导航、专利协同运用和专利运营工作的支持需求和意见建议。
二、有关要求
各试点单位、试点企业应按照报送内容要求,参照《中期自查报告模板》(详见附件),如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在9月16日前将中期自查报告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我司。
特此通知。
附件:《中期自查报告模板》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2014年8月28日
联系人:
专利管理司综合处 王琦 饶波华
电 话:010—62083421 5316
传 真:010—62083094
附件
中期自查报告模板
一、项目计划任务
按照《关于印发2014年度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内容,将项目计划任务进行分类分条。
二、落实情况
按照任务要求,逐条说明任务落实情况,对未启动的任务说明原因,对进行中的任务说明进展情况,对已完成的任务总结经验。
三、典型案例
对落实各项任务中出现的典型案例进行重点阐述。如:试点企业出台的具有创新性或闪光点的内部管理办法、战略规划、工作计划;效益重大的专利运营项目;机制创新的专利协同运用模式等。
四、工作打算
结合项目计划落实进展、工作难点以及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任务调整的情况,提出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五、意见建议
下一步推动专利导航、专利协同运用和专利运营工作的支持需求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