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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西藏科技长足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

藏党办发〔2015〕41号
  

各地、市委,各行署、政府,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关于推进西藏科技长足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12日

  关于推进西藏科技长足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增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5〕23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精神,按照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题词精神,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党的治藏方略,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积极深化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充分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努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促进创业创新与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机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业创新经验。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解决好创业者面临的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瓶颈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坚持开放共享,整合利用全区创业创新资源,实现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跨地区、跨行业自由流动;同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推动各行业创新商业模式,建立和完善线上与线下、境内与境外、政府与市场开放合作等创业创新机制。

  二、培育创业创新主体

  3.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重点支持高原特色农牧业、太阳能光伏、天然饮用水等行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建立研发平台、培养研发团队。引导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建立特色优势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重点特色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支持和鼓励企业设立创业创新流动岗位,吸引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到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或创办企业。修订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和标准,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规模和支持范围。

  4.支持科技人员创业创新。探索建立科技人员创业创新的利益保障制度和管理机制,支持区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改革科研人员薪金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积极推广众包、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支持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对传统企业进行升级改造。

  5.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把创新精神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创业创新教育,设置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课程,建立创业实训体系。试行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向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转型。探索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支持高校设立大学生创业创新社团,开展创业创新实践。推进各类科研机构科研平台、科研设备向大学生开放,建立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鼓励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支持各类社会化、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及社团组织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提供财务、法律、训练平台等专业服务。

  6.提高农牧民创业创新技能。支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到基层为农牧民开展技术服务和创业服务。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计划,建立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培养一批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创业带头人。鼓励有技能的农牧民带头建立专业技术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青稞、草牧业、特色牲畜、农产品深加工等重大科技专项。

  三、打造创业创新载体

  7.加快推进科技平台建设。建立创业创新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鼓励企业建立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平台。加强科技基础平台建设,支持建设西藏自治区青稞种质改良和牦牛繁育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特色优势领域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组建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整合利用各类科技资源,推进西藏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文献、数据向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开放。鼓励依托三维(3D)打印、网络制造等先进的技术和发展模式,提供面向创业者社会化服务。研究建立一批西藏特色产业“双创”基地。

  8.推进科技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西藏(拉萨)科技孵化器、林芝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拉萨国家现代科技服务业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化基地、拉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日喀则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拉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那曲地区畜牧业科技园区升级步伐。把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成果转化基地等建设成集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创业培训为一体的综合平台,挑选一批国家及自治区级科技项目成果在园区内进行创业创新示范推广。

  9.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平台。制定《西藏自治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和利用“互联网+”网络创新体系,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探索建成西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撑平台。搭建各类创业创新对话交流平台,重点发展特色优势领域众创空间和网络众创平台,实现创新与创业、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互动互补。

  10.加强创业创新服务。加快发展创业创新孵化服务,优化创业创新空间布局,培育创业创新发展形态,依托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孵化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创业创新素质和现代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加大基层创业支撑服务,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引导金融机构为基层创业创新提供金融产品。

  四、强化智力支撑

  11.实施人才兴藏战略。依托“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依托“西部之光”“西藏特培”等平台有重点地培养一批中青年科技骨干。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以调入引进、创业创新引进、柔性引进等方式引进不同层次的急需人才,全面落实《西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落实好引进人才科研补助费、薪酬待遇、职务待遇等优惠政策,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我区创业创新。

  12.深化科技援藏。协调推动规划“十三五”时期全国科技援藏工作,进一步完善部区会商、区院合作、对口支援等机制,建立健全科技援藏新模式、新布局。充分发挥和有效利用国家部委和全国科技系统的技术、人才和资金优势,拓宽科技援藏新领域、激发科技援藏新活力。

  13.促进科技交流合作。在特色资源开发、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与全国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建立重大项目合作协同机制,实现创新资源共享双赢。支持鼓励与我区特色资源开发紧密关联的国内外科技人才来我区创业创新,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14.完善激励引导措施。进一步深化科技奖励,把成果效益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加大科技奖励力度。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促进职称评价结果和科技人才岗位聘用有效衔接。实行科技人员分类评价,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机制。试行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的人员倾斜。

  五、优化政策服务

  15.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发挥政府在创业创新投入中的引导作用,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创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行政管理机制和社会环境。根据科技体制改革要求,调整科技管理机构职能和编制,大力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稳步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完善和加强高等学校科研体系,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力军作用。

  16.优化财税扶持政策。加快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体系和科技项目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加大自治区财政对创业创新的投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将财政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严格落实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企业产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方面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探索完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完善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研究设立自治区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探索创业券、创新券等创业创新公共服务新模式。

  17.优化金融扶持政策。积极发挥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逐步完善以国家投入为主,企业、金融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创业创新投入体系。完善创业创新担保贷款政策。出台小微金融服务考核办法,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鼓励支持区内外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建立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扶持机制。探索制定促进西藏科技金融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建立科技风险投资保证基金、财政担保基金等,研究试点科技保险制度。

  18.完善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知识产权的保护办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援助机制。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19.深化商事改革制度。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先照后证”。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建立市场准入等负面清单、建立市场退出机制。

  20.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修订《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实施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培育建设成果转化基地。探索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管理权,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互动。支持科研院所和大学的技术成果产业化。

  六、强化组织保障

  2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自治区加强科技创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创业创新工作的组织指导,加强对科技创新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梳理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对初创企业的扶持方式从选拔式、分配式向普惠式、引领式转变。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普惠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导机制,建立完善众创工作考核制度,将创业创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22.强化协调配合。各地市各部门要转变观念,创新管理和服务,加大对创业创新工作支持力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形成合力。探索建立乡镇、社区创业服务机构,提高“草根”创业的成功率。

  23.做好示范引导。建立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示范机制,积极开展各种奖励和成果转化、创业创新评选表彰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创业创新试点。

  24.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弘扬“老西藏精神”和“两路精神”,培育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创业的理念,培育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勇气的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造、注重开放、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创业创新文化。大力宣传创业创新成果、成效和经验,大力宣传创业创新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