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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政府出台新政支持创新创业

12月11日,市政府以潍政发〔2015〕10号文件印发《潍坊市支持创新创业财税政策30条》,其中第13条“鼓励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第24条“支持申请发明专利”,着重针对知识产权出台鼓励政策。

第13条明确规定“市级财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比例为实际支付利息总额的50%,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各级政府对同一企业贴息不得超过利息总额,贴息期限最长2年,享受贴息次数不超过3次。”

第24条明确规定“对全市范围内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公布阶段后,每项补助500元;与实用新型同时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公布阶段后,每项补助600元;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每项补助1500元;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补助10000元。对维持5年以上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给予每件每年2000元的补助。”

潍坊市出台《支持创新创业财税政策30条》,将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汇聚经济发展新动能,打造转型升级新优势,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支撑。(潍坊市知识产权局 潘明惠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