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历史专题>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工作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专利导航规划项目第二阶段工作的函

 

各相关省、市知识产权局,各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国之专利预警咨询中心:

编制出台落实第一阶段专利导航分析成果的规划或意见,是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的关键环节,是当前实验区工作的重中之重。2014年10月,我司下发《关于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专利导航规划项目第二阶段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了项目第二阶段的工作要求,并于12月组织召开了汇报评审会,局领导和有关专家对项目第二阶段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修改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第二阶段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规划或意见的起草编制工作

各实验区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细化工作任务,控制时间节点,落实责任部门,完善保障措施,扎实做好起草编制工作。各实验区要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抓紧组建起草班子,没有启动的要尽早启动;要充分借鉴郑州实验区的项目经验,系统梳理现有政策和规划,全面理解和应用第一阶段专利导航分析成果,结合实验区产业实际,确定规划或意见的总体思路和名称,填写附件中的名称确认表,并加盖管委会公章,于2月28日前以传真方式反馈我司;如有必要,按照规划或意见的总体思路,尽早提出进一步完善第一阶段分析成果的需求,推动项目承担单位按需完善成果,确保加快进度、并行推进。

二、全力做好督促指导和协调配合

各相关省、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将指导实验区制定出台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的相关规划或实施意见作为落实《2015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的重点任务,全程参与、深度参与,切实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项目第一阶段的承担单位要积极配合,按照实验区要求及时完善并提交第一阶段分析成果,配合规划或意见编写专利导航图谱集;要派员参加起草班子,做好专利导航分析成果解读等技术支撑工作。

各实验区应于3月31日前完成规划或意见初稿,并将电子件报送我司;于4月30日前印发规划或意见,并正式报我司备案。局领导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选取部分实验区开展专题调研和督导。不能按要求完成项目第二阶段工作的实验区2015年度考核将按不合格处理,做得好的实验区将在后续工作中予以重点支持。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请及时报告我司。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2015年2月15日

 

 

联 系 人:综合处  饶波华

联系电话:010-62085316

    真:010-62083094

电子邮箱:zhuanlidaohang@126.com


附件:专利导航规划项目第二阶段成果名称确认表

专利导航规划项目第二阶段成果确认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