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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知识产权之忧 促小微企业发展

  虽然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总体规模小,处于产业链低端,面临着产品附加值偏低、创新能力偏弱、核心竞争力缺乏等诸多困难—— 对于我国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来说,能否摆脱这些横亘在成长之路上的“拦路虎”,直接关系到其未来的发展。

  为了帮扶小微企业,促进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集中各方资源,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为小微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做大做强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前不久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的《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更是有的放矢,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形式支持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和转型升级创造了良好条件。

  多措并举 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小微企业高度重视,综合运用了多种手段,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帮助。

  2009 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32 个中小企业集聚区共同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

  战略推进工程,通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推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培育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等工作,增强小微企业自身创新发展能力,大大提高了集聚区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服务,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方式。2008 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多项试点,加强政银、政保合作,推动开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品,解决了部分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针对小微企业专利维权的现实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创新维权援助工作模式,在全国设立了78 家维权援助中心,开通了“12330”举报投诉公益热线电话,还在广东中山、江苏南通等小微企业聚集的地区设立了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了快速审查、确权、维权工作机制。

  不仅如此,2013 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在广东南海设立了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立足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储备、素质结构和实务技能提高等方面,探索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

  出台政策 帮扶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为了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力,在继续实施好现有小微企业支持政策的同时,今年10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需求出台了《意见》。《意见》从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优化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环境4 个方面,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在《意见》中,着力提升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一大亮点。《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帮助小微企业合理缩短实质审查时间,开展扶持项目支持小微企业在海外快速获得授权。《意见》还提出,加大对小微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力度,对小微企业申请获权的首件发明专利予以奖励,对小微企业引进实施专利给予专项资助,以降低小微企业创新成本。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意见》提出,建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需求调查制度,加强与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多渠道降低货款、担保和保险的费率。

  《意见》还着力于提高小微企业自身发展能力,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做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鼓励小微企业专利创业创新,引导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与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互助,帮助小微企业进行专利创业和专利二次开发;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引导项目,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另外,优化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也是《意见》中的重要内容。《意见》指出,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广采取“ 专利服务券”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

  《意见》出台后,受到了小微企业的欢迎。据了解,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以推动政策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报 记者 吴艳)






小微企业ABC

1.如何界定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这一概念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于2011年提出,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目前主要指那些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产品(服务)种类单一,规模和产值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的经济组织。

2.小微企业的特点有哪些?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小微企业1169.87万户,占企业总数76.57%。

  此外,若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视作微型企业纳入统计,则小微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中所占比重达到94.15%。

  报告显示,外资企业中小微企业比重最低,仅占53.94%,国有集体企业中小微企业占61.39%,私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比重最高,占80.72%。若将个体工商户视作私有微型企业,则小微企业中的97%以上都是私营的。

  小微企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满足以上三个标准的企业才能符合税收上规定的小微企业。

3.知识产权如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具体从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优化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四个方面给出指导意见,主要措施包括:提升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对小微企业亟须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降低小微企业创新成本,加大对小微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力度,推动专利资助向小微企业倾斜。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建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需求调查制度,加强与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战略合作。提高小微企业自身发展能力,做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鼓励小微企业专利创业创新,引导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与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互助,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将闲置专利向小微企业许可转让。

  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引导项目,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广采取“专利服务券”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加强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在小微企业聚集区设立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等。

 (知识产权报 王 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