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州市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为契机,大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全市专利工作,在2014年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创造工作的意见》基础上,今年4月30日,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利创造尤其是发明专利进行资助,对专利的运用、保护、管理及公共服务加大投入,从2015年到2019年,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总投入将达4亿元。可以预期,在政策激励和市场推动的双重促进下,未来五年全市专利工作将实现一个新的飞跃。 一、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取得的成效显著 广州市于2007年设立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金总额起点为900万元,至2014年8年间,市财政累计投入1.68亿元,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度,全市专利申请量为2006年度的3.8倍,年均增长18.2%;发明专利申请量为5.4倍,年均增长23.4%;至2015年3月底,全市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2万件,达到20,026件,是8年前的9.6倍,年均增长32.7%。累计支持100多项专利技术产业化,带动企业投入资金10多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50亿元,利税12亿元,支持专利权质押贷款和专利保险,专利权质押贷款总额达17.6亿元;全市累计获得中国专利奖项和广东专利奖项居全省城市首位;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3家、优势试点单位26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事业单位156家,2012年4月,被评为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013年度获全国副省级示范城市考核第一名。 二、专利工作专项资金支持导向有重要调整 经市政府同意,今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更名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专利工作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扩展到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专利工作领域。其支持导向有重要调整。一是重视专利创造的质量,对发明专利给予重点资助。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在先、部分资助”的要求,对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资助从原来的事前资助,改为授权后资助,增加了对发明专利授权大户、发明专利维持年费和授权发明专利代理费及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性资助。二是新增了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的资助。对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后,资助7,7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70%费用减缓的,资助3,300元/件;对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2,600元/件。对首次获发明专利的,增加资助2,000元;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1,300元/件。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我市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资助500元/件。三是新增对发明专利授权大户的资助:对上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30件以上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性资助3万元,并按等增级数,每增加30件,增加资助3万元。四是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6年以上且处于有效状态的,按6年以上、9年以内的年费总额的70%给予一次性资助。 三、广州市已迈开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和枢纽城市的步伐 去年,陈建华市长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和枢纽城市的工作目标。建设集示范、引领、辐射、凝聚为一体的知识产权示范和枢纽城市是近几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方向。力争到2017年,初步建成引领中国、辐射海上丝绸之路的知识产权枢纽,形成与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创新型城市和“千年商都”相配套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目前,一批国家、省和市重大知识产权建设项目在广州市建设,为全市创新主体带来更加便捷、专业、全面的知识产权优势资源。如:国家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2012年起在科学城运营,国家工商总局也将在中新广州知识城设立其商标注册派出机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14年12月挂牌运行,成为全国三大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之一;省、市共建的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已于今年4月揭牌;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入驻科学城,中新广州知识城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点和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项目纳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广东省政府的省部会商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全国知名知识产权专家领衔的广东中策知识产权研究院于今年3月落户科学城。 下一步,广州市将进一步集聚各种知识产权优势资源,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大力加强专利工作,强力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早日把广州建设成为知识产权示范和枢纽城市。(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张亚东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