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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启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试点工作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于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期间开展为期两年的上海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试点工作。市知识产权局下发《上海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试点工作项目实施方案》,依托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组建了由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经信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试点工作推进小组,选择上海文化创意产业法律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调解机构、上海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杨浦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徐汇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五家试点单位,在地方需求大、工作基础好、具备较高专业能力的地区、行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形式了解上海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专业培训,培育形成一批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基层力量;开展中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例收集汇编并予以分析,为调解工作提供指引和参考;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手册或规范性文件,规范调解业务,积极拓展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空间。

  本次试点工作旨在促进公共机构与社会机构的合作,引导并鼓励建立知识产权民间保护与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等在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拓展知识产权保护多元化途径解决纠纷机制,有效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上海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