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4年5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2013年《马德里商标报告》,对2013年世界主要国家的马德里商标申请、注册、初始(后续)指定国、续展、有效持有量、类别等具体情况进行统计说明。报告指出,2013年,商标国际申请和注册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德国的商标国际注册量位居第一,中国和土耳其的商标国际注册量迅速上升,在商标国际申请量排名前50的企业榜单中,德国、瑞士、法国、美国和英国企业数量居于前列,中国企业无一上榜,中国和俄罗斯成为马德里商标最大指定国。对该报告详细解读特别是基于中国与发达国家相关指标的横向对比有助于了解中国马德里商标的国际地位、历史规律和未来发展趋势,对我国商标战略的深入实施具有参考意义。
马德里体系是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它受两个条约规制:1891年签订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1989年通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截止2013年12月,已有92个国家和地区(91个国家和1个区域)加入了马德里联盟。在最近召开的第7次会议上,马德里体系工作组通过了对协定的补充条款,引入“继续处理”程序以解决商标申请人或权利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商标注册的相关问题,允许商标权利人在马德里商标续展时减少保护类别等。2014年5月, WIPO发布2013年《马德里商标报告》。该报告对2013年世界主要国家的马德里商标申请、注册、初始(后续)指定国、续展、有效持有量、类别等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统计和说明,通过历史数据的纵向对比展示主要指标从1996年起至2013年的演化情况。下面加以介绍。
一、 《马德里商标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报告要点
一是马德里体系成员数量持续增多。2013年,有4个新成员国加入WIPO的马德里体系
[1],至此马德里体系成员数量增加到92个。商标申请人可以在全球92个国家或地区(缔约方)通过马德里体系来保护和管理商标。
二是商标国际申请和注册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13年,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达到46,829件,在2012年的基础上增加了6.4%
[2]。增长原因部分是由于马德里体系成员国不断增加,同时也反映了世界范围内各国商标申请量上升的总趋势。其中,约三分之一的增长量归因于德国和美国,这两个国家在2013年的商标国际申请量最多,分别为6,822件和6,043件。2013年,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为44,414件,较2012年增加2,500件。2013年,商标国际注册量增长5.9%,是2009年以后的连续第4年增长,这与全球经济复苏有关。
三是在商标国际申请量排名前50的企业榜单中我国企业无一入榜。2013年,瑞士的诺瓦提斯公司(Novartis)以228件商标国际申请,连续三年成为马德里体系中最多的商标国际申请者。第二名是捷克的怎提瓦(Zentiva)公司,也是一家医药公司,商标国际申请量为114件,从2012年的11名上升至2013年的第2名。德国的波考汉德勒斯公司(BoquoiHandels)是一家食品公司,商标国际申请量为98件,首次出现在榜单前列,2013年的排名为第6名。在申请量最多的申请人榜单上,位于瑞士的国际奥委会(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是增长最快的申请人(较之2012年)。在商标国际申请量排名前50的企业榜单中,德国企业有16家,瑞士企业有6家,法国、美国和英国企业各有3家,中国企业无一家上榜。
四是德国的商标国际注册量位居第一。2013年,德国的商标国际注册量为6,446件,已连续10多年居于榜首。美国的商标国际注册量为5,856件,法国的商标国际注册量为3,973件,分别名列前三甲。这三个国家的商标国际注册量之和占商标国际注册总量的37%。
五是中国和土耳其的商标国际注册量迅速上升。中国商标国际注册量的增幅为36.4%——从2012年的第8名上升至2013年的第6名,排在日本和英国前面。土耳其的商标国际注册量增幅为44.2%,从2012年的第14位上升至2013年的第10位,排在澳大利亚、奥地利、俄罗斯和西班牙之前。
六是2013年商标国际注册指定保护国数目八年来增速最快。2013年,商标国际注册初始指定保护国达到306,046个,自2008年爆发金融危机以来,该指标首次超过300,000个,平均每一个商标国际注册的指定保护国为6.9个,2013年的增幅为8.3%,达到八年以来的峰值。
七是中国和俄罗斯成为马德里商标最大指定国。中国仍然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中最大指定国
[3],2013年国外申请人指定我国的马德里商标申请量超过20,000件,中国是新商标注册和既有商标续展的最大指定国。俄罗斯超过欧盟成为第二大商标国际注册指定国,国外申请人指定俄罗斯的马德里商标申请量为18,239件,增幅为9.6%。在马德里体系指定国排行榜前20名中,越南和新加坡分别以10.8%和9.5%的高速增长位列其中。
八是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类商标在商标国际注册中比重最大。尼斯代码第9类(计算机软件和硬件以及其他电子或电气科学仪器)连续10多年成为商标国际注册最多的类别,占商标国际注册总量的9%,其次分别为第35类(办公、广告和经营管理等服务),第42类(科学技术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和第25类(服装、鞋、帽)。2013年,在注册最多的前20名类别中,第5类(医药),第30类(食品)和第10类(医疗仪器、器械及用品)的增幅最大,居于8%到9%之间。
九是商标续展数量稳步上升。2013年,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续展数为23,014项,较之2012年增长5.3%,创历史最高纪录。德国的商标国际注册续展数为6,341件,后续依次是法国(4,169件)、瑞士(2,450件)、意大利(2,002件)和荷兰(1,344件),其排名基本与2012年一致,这5个原属国的商标续展数占2013年总续展数的71%。
十是有效商标国际注册量接近600,000件。2013年,商标国际注册有效数大约为584,000件,分属于1.92万个不同的商标持有人。而1996年,该数值约为330,500件,此后,有效商标国际注册量逐年稳步增加。2013年,有效商标国际注册量较2012年增长了2.8%。来自德国(21%)、法国(14%)、瑞士(9%)和意大利(8%)的商标持有人持有量占总数的一半以上。2013年,大约62.6%的拥有有效商标国际注册的商标持有人在当年仅拥有一件商标国际注册。大约占总数16.8%的商标持有人拥有两件商标国际注册。超过90%的商标持有人的注册数不超过4件,仅有5%的商标持有人的注册数超过8件。
(二)中国马德里商标的国际地位
1989年7月4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通知书。1989年10月4日,该协定正式对中国生效。通过对2013年的《马德里报告》进行分析,可以看到20余年来中国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工作方面成绩斐然,但仍存在一定劣势,分述如下。
1、 中国马德里商标的相对优势
一是中国的商标国际申请量和注册量增长均较快。2013年,中国的商标国际申请量和注册量增幅都较高,分别为8.3%和36.4%。中国的商标国际申请量和注册量分别为2273件和2544件,均居马德里联盟第六位。
二是中国商标持有人的初始和续展指定国数目较多。2013年,商标国际注册的平均初始指定国为每个商标平均初始指定6.9个国家,中国商标持有人的初始商标平均指定国数量为12.3个国家,三分之一商标持有人指定国超过10个。中国商标持有人的平均后续指定国数为18个,增幅达到151%,在主要国家中增长速度最快。
三是中国是最大的商标国际注册指定国。2013年,国外申请人指定我国的马德里商标申请量(包括初始指定和后续指定)为20,275件,中国连续9年居马德里联盟第一位,指定中国最多的商标国际申请人的原属国分别是德国(15.2%)、美国(15.1%)和法国(10.5%)。
四是中国的有效商标国际注册数增幅较快。2013年,德国、法国和瑞士的有效商标国际注册数分别为122,846件、82,965件和53,647件,位居前三位,但德国和法国均出现负增长,降幅分别为0.1%和0.8%,增幅最快的是美国和中国,增幅分别是16.4%和11.5%。
2、 中国马德里商标的相对劣势
一是中国企业商标国际申请量排名靠后。商标国际申请前50名企业包括16家德国企业、6家瑞士企业以及法国、英国和美国企业各3家,无一家中国企业。其中,瑞士的医药巨头诺瓦提斯公司连续三年位居榜首,说明中国企业在全球商标布局的规模和力度与发达国家企业尚有一定差距。
二是中国向其他马德里联盟国家的指定数有所上升,但具体到各国优势并不突出。报告统计了主要国家向前10大商标国际注册指定国的指定,尽管中国已成为最大的商标国际注册指定国,但来自中国的商标指定仅在韩国进入前三名,前10大商标国际注册指定国来自德国的指定最多,其次为来自美国的指定,参见表1。
指定国 | 来源国1 | 来源国2 | 来源国3 | 来源国4 |
中国 | 德国 | 美国 | 法国 | 意大利 |
欧盟 | 德国 | 法国 | 意大利 | 美国 |
俄罗斯 | 美国 | 德国 | 瑞士 | 法国 |
美国 | 德国 | 法国 | 意大利 | 中国 |
瑞士 | 德国 | 法国 | 美国 | 意大利 |
日本 | 美国 | 德国 | 法国 | 中国 |
澳大利亚 | 美国 | 德国 | 英国 | 中国 |
韩国 | 美国 | 德国 | 中国 | 日本 |
土耳其 | 德国 | 美国 | 法国 | 瑞士 |
乌克兰 | 德国 | 法国 | 俄罗斯 | 中国 |
三是按商标国际注册的产业来分中国不具备优势。报告将45类尼斯代码划分成了10个产业
[5],并分别统计了10个产业的商标国际注册原属国,其中,德国以6,446件商标注册指定的20,108类别总数位居第一,其次分别是法国(11,142)、美国(9,432)、瑞士(8,777)和英国(6,567)。报告只展示了前五名(参见表2),中国未能上榜,值得一提的是,按商标国际注册量排名排在中国之后的英国位居前五名
[6]。
表2 按产业划分商标国际注册的原属国
产业名称 | 原属国 |
德国 | 法国 | 美国 | 瑞士 | 英国 |
农业产品和服务 | 2077 | 1422 | 715 | 962 | 528 |
化学 | 762 | 361 | 306 | 195 | 181 |
建筑物和基础设施 | 1857 | 800 | 416 | 594 | 324 |
家庭设备 | 1908 | 676 | 539 | 447 | 407 |
休闲、教育和培训 | 2117 | 1223 | 1140 | 1127 | 914 |
管理、通信、不动产和金融服务 | 1678 | 1016 | 922 | 916 | 709 |
制药、健康和化妆 | 1988 | 1549 | 1372 | 1354 | 752 |
科学研究、信息和通信技术 | 3964 | 1987 | 2511 | 1646 | 1380 |
纺织品、服装和饰品 | 2075 | 1500 | 1099 | 1094 | 1115 |
交通和物流 | 1682 | 608 | 412 | 442 | 257 |
合计 | 20108 | 11142 | 9432 | 8777 | 6567 |
四是中国商标国际注册的服务/商品比重较低。报告指出,近年来,WIPO认为统计各国商标国际注册的服务和商品所占比重非常重要。2013年,服务类商标在所有的商标国际注册中占31.1%,较2006年有约2%的涨幅。其中,卢森堡服务类商标的比重最大,占该国所有商标国际注册数的47.6%,其次是挪威(39.9%)和瑞士(38.2%),这反映了三国的服务产业相对发达。在注册商标较多的国家中,中国的服务类商标比重最低,尽管与2006年7.6%的比重相比,中国的服务比重已有所上升,2013年为12.9%,参见表3。
表3 主要国家服务类和商标类的比重——2006年和2013年相比
国家名称 | 2006年(%) | 2013年(%) | 服务比重的变化 |
商品 | 服务 | 商品 | 服务 |
卢森堡 | 74.4 | 25.6 | 52.4 | 47.6 | +22.0 |
挪威 | 62.0 | 38.0 | 60.1 | 39.9 | +1.9 |
瑞士 | 64.0 | 36.0 | 61.8 | 38.2 | +2.2 |
澳大利亚 | 73.2 | 26.3 | 63.5 | 36.5 | +9.7 |
荷兰 | 65.0 | 35.0 | 64.3 | 35.7 | +0.8 |
瑞典 | 67.5 | 32.5 | 65.1 | 34.9 | +2.2 |
奥地利 | 64.0 | 36.0 | 65.5 | 34.5 | -1.4 |
比利时 | 72.4 | 27.6 | 65.5 | 34.5 | +6.9 |
英国 | 69.8 | 30.2 | 66.1 | 33.9 | +3.8 |
芬兰 | 65.3 | 34.7 | 66.2 | 33.8 | -0.9 |
俄罗斯 | 67.1 | 32.9 | 66.5 | 33.5 | +0.6 |
美国 | 69.0 | 31.0 | 66.7 | 33.3 | +2.3 |
法国 | 69.3 | 30.7 | 66.8 | 33.2 | +2.5 |
西班牙 | 70.7 | 29.3 | 69.3 | 30.7 | +1.3 |
德国 | 71.0 | 29.0 | 69.5 | 30.5 | +1.5 |
丹麦 | 70.2 | 29.8 | 72.1 | 27.9 | -1.9 |
土耳其 | 83.8 | 16.2 | 74.4 | 25.6 | +9.4 |
日本 | 84.1 | 15.9 | 78.4 | 21.6 | +5.7 |
意大利 | 83.2 | 16.8 | 80.0 | 20.0 | +3.2 |
中国 | 92.4 | 7.6 | 87.1 | 12.9 | +5.3 |
其他 | 67.0 | 33.0 | 69.9 | 30.1 | -2.9 |
合计 | 70.9 | 29.1 | 68.9 | 31.1 | +1.9 |
二、 《马德里商标报告》对我国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启示
一是中国连续多年成为最大的商标国际注册指定国,为我国的对外开放和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多年来中国一直是最大的商标国际注册指定国,这说明世界各国企业对中国市场的高度重视,也与我国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密不可分
[7]。中国马德里商标的申请量、注册量、有效数量都进入世界前列,从近几年来的增长速度来看,未来几年中国马德里商标排名应当还会前移,这说明随着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商标的国际保护日益深入人心,企业通过国际规则越来越有效地利用马德里体系,从而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2014年7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时指出,“中国政府将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8],而商标强国是知识产权强国顺利实现的重要支撑。2013年WIPO发布的报告《品牌——全球市场中的声誉与形象》亦指出品牌在全球创新中起到重要作用,商标的国际保护是实施商标强国、保证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时应优先考虑的问题。只有商标先行,在海外取得商标保护,产品和企业才能做大做强,从而为商标强国奠定基础。
二是借中国大力发展服务业的战略契机提高商标国际注册中服务类的比重。长久以来,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远低于发达国家及同等发展水平国家,这也显示出中国服务业发展有较大提升空间
[9]。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十二五”期间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随着结构改革的推进,2013年服务业在GDP中权重已经超过了制造业
[10]。与此同时,国内的著名商标认定,也越来越注重向服务业进行倾斜。以上海市为例,2013年新认定的著名商标中,服务商标55件,占总量的35%,同比增长34%。因此,随着现代服务业、战略型新兴产业的推进,中国马德里商标服务类比重偏低的局面和现状应会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中国商标国际注册在主要国家的渗透率不高,缺乏较高国际知名度的引领企业。尽管中国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量、注册量及有效数量逐年稳步提高,但进入具体国家的中国商标数量还不够多,指定进入主要国家的商标原属国基本为德、美、法等发达国家(参见表1),中国仅在韩国的商标指定进入前三名,这说明中国的海外商标策略比较分散,中国商标国际注册的海外战略规划和布局策略还有待加强。此外,进入前50名商标国际申请企业中无一家中国企业,这至少说明2013年在海外进行商标国际申请的中国企业的布局规模相对较小,这与近年来中国产品的知名度持续提升、但国际知名品牌产品较少的实际情况相符。这表明下一步的商标战略还应该继续培育中国国际知名品牌、扶持和引导国际商标覆盖面广的典型企业,从而以龙头企业带动整体产业链的全面发展。
四是中国商标国际注册的产业聚集度不高,从侧面进一步证明中国商标密集型产业较之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从产业分类的视角来看,中国商标国际注册未能进入前5名(参见表2),这说明我国商标国际注册在产业的聚集度不够高。近年来,不论是美国还是欧盟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研究报告,无一不强调商标密集型产业在整个知识产权密集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10年美国商标密集型产业对GDP的贡献率为30.80%,对就业率的贡献为15.67%;2008-2010年欧盟商标密集型产业对GDP的平均贡献率约为33.90%,对就业率的贡献为20.80%。而2008-2010年商标密集型产业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分别为18.14%、17.96%和18.39%;对总就业人数贡献率分别为18.19%、18.09%和18.72%
[11]。可见,我国商标密集型产业对GDP的贡献率较之欧美要低得多,这也是造成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经济贡献率偏低的主要原因。从产业组成上来说,美国认定的60个商标密集型产业,与服务业相关的有21个,数量上占据1/3强;欧盟的商标密集型产业涵盖类型也比较广,既有制造产业,比如葡萄酒制造、体育用品制造,又有与服务业,比如知识产权及其他相似品租赁、互联网接入相关服务,还包括与版权活动相关的行业,比如电影、影视、电视节目发行,录音、音乐作品发行活动。相形之下我国的商标密集型产业则基本上属于制造业,结构较为单一。综上所述,这既说明我国目前商标经济及产业结构存在着不足,也说明商标强国战略进一步的优化空间巨大,应进一步加强商标与产业经济的相互融合,使更高级的知识产权生产要素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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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四个国家分别是印度、墨西哥、卢旺达和突尼斯。
[2]下文中如无特殊说明,增幅和降幅均指与2012年相比。
[3]自2005年起,中国连续9年成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中最大指定国。
[4]根据2013年《马德里商标报告》表A.3.3.2整理得,来源国1、2、3和4分别表示按照数量从大到小进行排序。
[5]将45类尼斯代码汇总成10大产业,分别是农业产品和服务(第29、30、31、32、33和43类),化学(第1、2和4类),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第6、17、19、37和40类),家庭设备(第8、11、20和21类),休闲、教育和培训(第13、15、16、28和41类),管理、通讯、不动产和金融服务(第35和36类),制药、健康、化妆(第3、5、10和44类),科学研究、信息和通信技术(第9、38、42和45类),纺织品、服装和饰品(第14、18、22、23、24、25、26、27和34类),交通和物流(第7、12和39类)。
[6]2013年按商标国际注册量排名前10名的国家分别是:德国、美国、法国、瑞士、意大利、中国、英国、日本、荷兰、土耳其。
[7] 2013年我国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再创新高.中华商标,2014年第2期,p4,转引自中国工商报
[8]新华网.李克强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DB/OL].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4-07/11/c_1111578704.htm,发表时间:2014/07/11,访问时间:2014/07/14
[9]李刚.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与前景.[DB/OL].http://cbu.ec.com.cn/article/cbuzgjm/cbutbch/ 201208/1209140_1.html ,发表时间:2012/08/12,访问时间:2014/07/14
[10]周小川:中国服务业GDP已超过制造业.[DB/OL].http://finance.takungpao.com/hgjj/q/2014/0223/2295329.html,发表时间:2014/02/23,访问时间:2014/07/14
[11]据同济基地课题组测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