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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四家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确定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5〕212号),公布了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名单。淄博市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山东泰宝防伪技术产品有限公司榜上有名,被确定为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淄博市自2013年获批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以来,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方面一直力争上游、力求突破。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定期举办面向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题培训,对新认定的优势企业给予资助。截至目前,全市有54家企业成为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试点,有7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有5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淄博市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企业培育政策体系,部署落实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各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加快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有效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淄博市知识产权局孙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