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地方工作

内蒙古印发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了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各盟市建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的盟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鼓励呼、包、鄂地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二是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大型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工作,加强网络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犯罪行为。三是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开展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在中小微创新型企业中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在稀土、乳业、农畜产品加工、农机装备制造、沙产业等特色领域和国家试点示范园区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大力推动蒙医药、少数民族传统餐饮、工艺美术等企业继承、研发和创新,推动企业“走出去”。四是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和对外合作,打造呼包鄂知识产权创新改革示范区,加强分类指导,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发展的均衡性,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加快中国-蒙古国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对俄罗斯、蒙古国及东北亚地区的知识产权服务。

  《实施意见》还从组织领导、财政支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