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摸清知识产权资源区域分布,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区域经济建设,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向精细化转型,探索知识产权资源与区域科教、产业、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机制,引导并实现创新资源的区域集聚,制定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背景
随着全球经济格局的深度调整,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结构处于调整关键时期,各地普遍面临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压力。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知识产权作为具有商业价值的智力资本,已成为间接或直接作用于生产的重要资源,并被国际社会普遍看作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各国的发展实践证明,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活动存在显著的空间地理依赖,高端知识产权资源向少数区域集聚的趋势日益增强,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资源配置体制和机制,引导科教、产业等创新资源在区域和产业集聚,有利于转变区域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资源与创新资源、产业资源、经济资源的匹配度,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转化等价值链各环节的空间整合;有利于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实现支撑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结构调整、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促进创新体系与市场经济的深度融合。
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的目的是,摸清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在内的各类知识产权资源的区域和产业分布规律;识别区域科教、产业资源潜力与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之间的匹配关系,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之间的匹配关系,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与产业、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匹配关系;提出以知识产权资源为导向,引导其他资源优化配置的导向目录;以分类指导为原则,提出有利于区域发展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政策的优化和调整方案,实现区域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形成科学合理的区域知识产权资源布局。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
(一)总体目标。探索形成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机制和模式,为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资源区域布局工作提供实践基础和工作规范;发挥知识产权资源属性,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资源配置体制和机制,引导创新资源在区域和产业集聚;探索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方式,提高政府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能力和服务支撑作用。
(二)工作思路。选择部分省(区、市)或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试点区域,实行一年一评估的滚动工作机制。
摸清试点区域知识产权资源与科教等创新资源基本情况,识别试点区域知识产权密集区域、知识产权密集产业、知识产权与相关资源匹配关系,特别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创新型区域的情况,提出本地区知识产权导向目录,以及知识产权及相关资源政策调整和完善的建议。
通过试点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基础理论、研究分析方法、技术规范、操作手册、支撑平台等,探索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总结工作经验,培养工作队伍,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专利、商标、版权等主要类别知识产权资源纳入试点工作范围,也可从专利资源分析入手,待条件成熟,逐步扩展到主要类别知识产权资源分析。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知识产权(或专利,下同)资源分析。摸清知识产权资源在区域和产业层面的分布现状;研究知识产权资源与创新资源的匹配度,了解知识产权资源对地方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的支撑情况;梳理区域内知识产权政策,以及与科技、经济、产业等政策间的衔接性。
(二)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综合评价。探索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探索综合评价工具、空间分析方法和可视化表达方法等,绘制知识产权布局地图,确定知识产权发展区域类型和发展导向。
(三)探索区域知识产权分类指导工作模式。在区域层面形成以知识产权资源为中心的相关资源配置引导目录,指导区域相关政策的调整完善,实现知识产权资源区域布局政策优化。
(四)建设知识产权资源布局信息平台。研究知识产权资源数据采集标准,探索构建知识产权资源分析标准化模型。形成知识产权资源基础数据库和知识产权相关资源数据库。拓展完善现有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立基于国民经济产业标准分类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查询服务体系。
(五)建立知识产权布局支撑服务体系。编制知识产权资源分析工作指导性材料。培养形成涵盖知识产权、区域、产业、经济、科技、教育等领域的工作团队和专家支撑团队。
四、试点成果
(一)形成区域知识产权布局工作规范文件。形成区域知识产权资源分析报告、知识产权资源分析手册、知识产权资源导向目录及编制规范、知识产权政策与区域相关政策调整建议稿(政策调整集)等系列文件。
(二)形成区域知识产权布局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政府联动的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协调推进机制。形成政府指导、各方参与的研究支撑体系和专家咨询体系。形成宣传示范与工作推进的配合机制。
(三)形成知识产权区域布局信息服务标准及体系。建立资源数据标准化采集制度。建立信息平台建设标准。形成基于国民经济产业标准分类的知识产权布局信息检索查询服务体系。
五、计划进度
试点时间为2015—2019年,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 基础搭建(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工作重点为搭建工作推进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资源分析和区域布局综合评价,探索区域知识产权分类指导工作模式和初步的工作规范文件。形成基础工作成果。
1.试点启动(2015年6—7月)。启动申报工作,准备并提交试点方案。组织评审,确定试点单位,确定并印发地方试点方案。
2.试点推进(2015年7月—2016年10月)。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组建工作团队,开展试点推进。我局会同有关机构进行跟踪指导。
3.阶段总结(2016年11—12月)。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检查试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形成总结报告和初步成果。
第二阶段 重点推进(2017—2018年)。工作重点为建设知识产权资源布局信息平台,优化调整知识产权及区域相关政策,形成较为全面、规范的工作指导性材料等。在重点工作方面取得一批成果。
2017年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阶段 验收推广(2019年)。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效,进行全面推广。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试点省(区、市)人民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支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保护协调司和试点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做好落实配合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的信息沟通,协调解决试点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二)营造试点环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试点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发挥各方积极性。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撑。加强试点工作进展和成果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