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温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温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基础上正式成立,并在温州市司法局进行了备案。 “温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以调解温州地区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为目的的非盈利性社会公益性机构,经温州市司法局批复成立,调委会首届委员(调解员)共6人,制定印发了《温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章程》,并依法依规建立了《温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温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温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温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调委会的成立,是温州知识产权工作的一次新探索、一个新挑战,对实现温州知识产权工作的再次突破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打造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三合一”平台。调委会的受案范围不仅限于专利纠纷,还包括商标、版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换言之,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行政处理上难以做到的“三合一”,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框架下可以实现。设立调委会,就是打造了一个专利、商标、版权纠纷调解的“三合一”平台,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拓展并完善了以调解为纠纷解决方式的第三方机制,是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三方职能在人民调解领域的一个新探索。 二是提升了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名”与“实”。调委会以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下简称维权中心)为主体设立,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温州市唯一综合受理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机构,维权中心有其独立的地位和职能。设立调委会,对拓展维权中心知识产权纠纷民事调解的工作领域而言意义重大,一方面提升维权中心维权援助之“名”,扩大其影响力;另一方面拓展维权中心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方面的工作范围,使其独特的纠纷化解功能落到实处,让维权中心名实相称、实至名归。 此外,在3月11日的揭牌仪式上,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保护处李建民副处长,温州市司法局戴国苍副局长、温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杨功除副处长,以及温州市科技局金传顺副局长、温州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处负责人等领导出席,温州市各县(市、区)科技局分管领导及知识产权处负责人、调委会首届委员(调解员)、温州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协会、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园区以及在温有资质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揭牌仪式后,温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杨功除副处长作人民调解知识讲座,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保护处李建民副处长作有关专利执法维权的专题培训。(温州市科技局金慧丹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