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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成为全国专利保险试点城市

815,烟台市正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为全国专利保险试点城市,成为本次获批的12个地区和单位之一,试点期为三年。

 为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与金融的有效结合,烟台不断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创新工作方法。5月份,市知识产权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烟台市专利保险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与人保财险烟台分公司合作,共同在全市全面推开专利执行保险和专利质押保证保险业务,遴选一批专利执行保险试点企业,并对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专利执行保险和专利质押保证保险的企业给予每家50%的保费补助。一系列举措有力扩大了专利保险的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
  成为全国专利保险试点城市将对烟台市专利和金融的有效结合,专利成果的进一步转化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烟台市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结合烟台实际,进一步完善专利保险工作体系,积极探索新的专利保险市场化模式,大力扶持和引导企业开展专利保险,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烟台市知识产权局竹青 谯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