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烟台市正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为全国专利保险试点城市,成为本次获批的12个地区和单位之一,试点期为三年。 为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与金融的有效结合,烟台不断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创新工作方法。5月份,市知识产权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烟台市专利保险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与人保财险烟台分公司合作,共同在全市全面推开专利执行保险和专利质押保证保险业务,遴选一批专利执行保险试点企业,并对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专利执行保险和专利质押保证保险的企业给予每家50%的保费补助。一系列举措有力扩大了专利保险的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