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站讯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坚持战略引领、改革创新、市场主导和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状况,紧扣新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定位和实际情况,从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强化知识产权合作、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了43项具体任务措施,共涉及39个相关部门,为提升新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新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是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新疆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全面提升新疆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引领作用,助力经济转型与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姜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