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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出去”知识产权保护研讨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全面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出去”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提升我国核心竞争力,国家知识产权局拟于2018年11月19日至23日在北京举办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出去”知识产权保护研讨班。

  一、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以“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出去’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以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与政策、企业知识产权国际竞争策略等为重点,帮助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掌握企业“走出去”发展的形势和关键问题。培训将结合经营管理中出现的知识产权相关实际问题进行专题讨论、专家点评和经验分享,进一步增强企业应对国际知识产权风险、利用全球知识产权资源的意识,为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交流合作平台,引导企业更好的参与国际竞争、融入全球经济发展。

  二、培训对象和名额

  相关单位副总级别以上管理人员或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负责人,每单位限1人参加。培训班名额共计80人。

  三、授课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9日—23日

  地点:北京大学新青年创客・移动众创空间(北京)

  四、报名条件

  1、所在单位依法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所在单位有国际化业务需求;所在单位2017年具有境外收入(须具有海外业务)50万美元以上的优先;

  3、学员本人须是担任单位副总以上职务者或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

  五、学习方式、学制及考核

  1、研修班采用封闭式集中授课模式,重视沟通与实践。

  2、培训时间为期5天。

  3、各推荐单位应保障学员学习时间,确保学员准时全程参加。

  4、课程结束考核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六、费用

  培训班食宿费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自行承担。

  七、报名程序

  1、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及国务院相关单位组织有意向的单位填写研讨班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请提供已盖章的扫描件)、所在单位发展情况信息调查表(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版及报名人员近期证件照(电子版)一张,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和文字电子版发送至xingxiaohui@pkucy.org;

  2、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筛选;

  3、发放入学通知书(请妥善保管);

  4、持入学通知书报到,领取学员手册及其他资料,培训班不再另发报到通知。

  截止报名至2018年11月15日17:00。

  八、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xingxiaohui@pkucy.org

  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出去”知识产权保护研讨班报名表

     2.所在单位发展情况信息调查表

     3.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出去”知识产权保护研讨班课程表(暂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

  2018年11月5日

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出去”知识产权保护研讨班报名表附件2.所在单位发展情况信息调查表 附件3.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出去”知识产权保护研讨班课程表(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