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确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的通知》,张家港市成为全国20家城市之一、江苏省2家城市之一、苏州市唯一城市,成功入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 下一步,张家港市将按照《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张家港市建设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工作方案》,把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作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重点实施单位, 细化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专利导航和运营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为加快张家港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和知识产权强国争做贡献。(张家港市知识产权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