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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协字〔2018〕322号

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宁波市、广州市、深圳市、潍坊市知识产权局:

  第一批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从2016年初陆续启动至今,试点地方政府有力领导,相关部门和知识产权局协调配合,全力推进,已实现摸清家底、完成导向目录制定和平台初建等阶段性成果。按照工作总体进度和要求,2018年是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的总结验收年,为了及时、有效、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确保试点任务目标顺利实现,现就各试点地方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2018年重点工作

  (一)探索完成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资源配置导向目录制定、实施和推广工作。按照《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资源配置导向目录范本》,深化本地导向目录的修改、完善和使用。

  (二)做好区域布局信息支撑平台的搭建和使用。进一步摸清用户需求,理清数据资源,做好前期基础资源数据和工作文件的规范和存储,完善基础数据库、决策支持系统、可视化展示系统等,研究做好与相关信息平台的衔接和长期更新使用。

  (三)构建知识产权区域布局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总结经验、成果,配合做好区域布局工作规范和标准课件等研制。研究建设区域布局长效支撑机制,探索建立稳定的工作人员队伍、专家及支撑团队、支撑保障单位,使布局工作长期持续开展、持续发挥作用。

  (四)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通过相关项目支持试点地方开展相关工作,试点地方知识产权局要配合做好对项目申请内容和成果的指导,以及项目申报、执行、验收等工作的监督,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配套,确保实现项目目标。

  二、做好验收准备相关工作

  (一)第一批试点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大试点工作力度和加快进度,做好协调和推进工作,尽早部署和准备,结合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验收要点做好验收准备,全面做好材料准备、成果固化等相关工作。

  (二)2018年末,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备案的各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国知办发协字〔2016〕1号)对第一批试点地区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通过的试点地方的工作模式和做法进行评定和推广,对未获通过的地方取消试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各试点地方在工作进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要及时报我局,并请积极研提合理化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孙晶晶 李伟 宋邦富 电话:010—62083753 62086849 62086712 邮箱:quyuchu@sip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