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颁布和实施,是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30多年来最具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其时代意义在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出台,标志着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完全走向战略主动。
从发展中大国成长为知识产权大国,并努力走向知识产权强国,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10年的光荣历程。对于中国的创新发展而言,知识产权起到了重要的战略支撑和制度保障作用。但也应看到,知识产权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还有待提高,知识产权有效运用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还要加大力度进行治理。
首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既是国内战略,也是国际战略(战略属性)。中国从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有影响力的积极参与者,其国际战略行动应包括:推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中,提出更多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促进南北对话和南南合作,妥善解决知识产权国际争端。
其次,知识产权战略既是国家战略,也是企业战略(战略主体)。政府在知识产权领域,其战略任务主要是提供制度产品(包括法律制度、公共政策)、营造市场环境、维护法律秩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科技创新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的主体。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战略体系中的基础战略。我们可以认为,提升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和发挥企业市场化主体作用,将会决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最终成效。
再次,知识产权战略既是竞争战略,也是发展战略(战略内涵)。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应表现出竞争力和发展力的综合绩效,其评估指标包括核心专利的拥有量、发明专利国外布局、专利技术的应用率和产业化水平,版权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版权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商标的附加值构成、知名品牌的拥有量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等。
最后,知识产权战略既是创新战略,也是法治战略(战略地位)。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构成,承担着提升创新发展实力和创新环境治理能力的重要使命。
当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正处于阶段转折和目标提升的重要时期,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们必须着眼世界变革大势,围绕中国发展大局,做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重点工作,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增强创新能力、健全创新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实现创新发展为愿景,创造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世纪辉煌。(知识产权报 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 吴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