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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来信:申请将专利号2018221009758所交年费中的5元变更为印花税

姓名:刘国军

内容:

  由于代理原因误将320元中的5元印花税一并交为年费,致使专利证书未能得到,故申请将320元年费中的5元变更为印花税,谢谢!

  我们申请到一项专利很困难,希望理解并办理!

  

回复:

  刘国军 同志:

  您好!您于2020年1月17的来信我们已收到。

  针对您的来信所述,如需转换费用种类,请您参考如下内容:

  当事人可以在转换后费用的缴纳期限内提出转换费用种类请求并附具相应证明(收据复印件或汇款凭证原件)。不同申请号(或专利号)之间的费用不能转换。

  如仍有疑问,您可拨打我局客服中心电话010-62356655进行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