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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来信:疫情期间的恢复请求的疑问

姓名:郭闽雁

内容:

  在先申请为美国申请,申请日为2019年1月30日,可以在12个月内进入中国进行申请,即在2020年1月30日(包括当日)前向国知局递交中国申请,并要求优先权。但2020年1月30日属于法定的春节假日,因此,应当在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月3日提交,但是又一个情况发生了,自2020年1月23日起,中国绝大部分进行了疫情管制期,2月3日疫情还未结束,无法复工,因此,未能在2月3日提交申请文件并要求优先权。 这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存在,想请问由于疫情的存在而未能及时提交并要求优先权,是不是可以不可抗力来恢复权利,当然了,我也看了国知局发布的公告,恢复请求的权力不包括优先权,但是很明显,这确实是由于疫情导致无法及时复工从而导致的提交申请延误,我觉得在这种特殊的时期,是否有一种解决方式来处理这种问题,我想可能也会有其它的所遇到这种情况,也许这种情况比较少,但确实是客观存在的。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希望国知局能够给出答复。

  

回复:

  郭闽雁 同志:

  您好!您于2020年2月25日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

  请您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www.cnipa.gov.cn)“首页”→“政策解读”与疫情相关的恢复权利手续具体问题解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相关期限事项的补充说明”。

  若仍有疑问,可致电我局客服中心进行咨询,电话:010-6235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