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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审批
事项编码:1110000000001463X61000173002004
基本信息 在线办理
实施主体 国家知识产权局
承诺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现场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政务服务大厅举报电话:010-68504515
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填写样本

材料形式

材料数量

材料必要性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样本)

电子件

1份

必要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电子扫描件

1份

必要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


电子扫描件

1份

必要

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合伙人、专职律师身份证件和律师执业证


电子扫描件

1份

必要


  备注:所有材料均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内填写或上传。

受理条件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一)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二) 有两名以上合伙人或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1. 机构名称的要求
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2. 对于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的专职律师的要求
(1)有两名以上合伙人或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2)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3. 办公场所的要求
办公场所的地址应当真实、有效,符合邮件能够迅速、准确投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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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即包括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证件(文书)制作与送达、结果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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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不收费

在线办理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