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强创新创业金融支持,着力破解融资难题,提出支持将双创示范基地企业信息纳入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改革创新,聚焦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聚焦持续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强化政策协同,增强发展后劲,努力把双创示范基地打造成为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融通创新的引领标杆、精益创业的集聚平台、全球化创业的重点节点、全面创新改革的示范样本,推动我国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要从六个方面着力提升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在部署加强不同类型双创示范基地协同联动时,《意见》强调,搭建双创示范基地跨区域合作交流平台,推广跨区域孵化“飞地模式”,探索在孵项目跨区域梯次流动衔接的合作机制,在资源共享、产业协同、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等方面开展跨区域融通合作。推动建设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相互接续的创业服务体系。在部署深化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示范时,《意见》强调,支持将双创示范基地企业信息纳入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在有条件的区域示范基地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无可抵押资产、无现金流、无订单的初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风险补偿。《意见》同时明确,该项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各项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完善双创示范基地运行监测和第三方评估,健全长效管理运行机制,遴选一批体制改革有突破、持续创业氛围浓、融通创新带动强的区域、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一批示范基地。对示范成效明显、带动能力强的双创示范基地要给予适当表彰激励。(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