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发运函字〔2021〕142号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在天津市建设“中国合成生物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合成生物产业对于突破我国医药、食品、石化等领域产业技术瓶颈制约,抢占全球生物技术与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合成生物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知识产权运营推动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我局支持在天津依托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建设合成生物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合成生物中心)。希望合成生物中心紧密围绕产业链稳定性与竞争力,发挥依托单位创新资源优势,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产权激励与利益分配机制,大力提升产业知识产权特色服务和市场化服务能力,开展合成生物高价值专利培育与产业化服务,构建良好知识产权运营生态,有效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请你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2号)有关要求,加强对合成生物中心建设与运行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确保规范高效运行,并及时梳理总结建设经验和运行模式,报送相关情况。我局将在政策协调、人才培养和专家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价,适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与模式。
特此批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