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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建设山东石油开采加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批复

国知发运函字〔2021〕143号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请建设“中国石油开采加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请示》(鲁知促字〔202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开采加工产业基础雄厚,创新能力突出,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要素齐备。我局支持在山东依托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石油开采加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石油开采加工中心)。希望石油开采加工中心紧密围绕地方产业特色和知识产权运营需求,发挥产业集聚和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优势,大力提升产业知识产权特色服务和市场化服务能力,健全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创新和市场化运营机制,有效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请你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2号)有关要求,加强对石油开采加工中心建设与运行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确保规范高效运行,并及时梳理总结建设经验和运行模式,报送相关情况。我局将在政策协调、人才培养和专家资源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价,适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与模式。

特此批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