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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来信:关于年费缴费退款

姓名:关某某

内容:

1、专利号:20202159XXXX.X,2、专利号:20202159XXXX.9两项专利于2021.07.15通过银行转账缴纳年费及印花税,于2021.07.22收到款项退回,请问退回原因是什么

回复:

关某某 同志:

您好!您于2021年8月3日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

通过银行缴费的(包含网银转账等),汇款当天最迟不超过汇款次日需登录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http://fee.cnipa.gov.cn)补充缴费信息。补充完整缴费信息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不符合规定,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针对退款问题,如您仍有疑问, 请您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处,电话:010-62356655,1转3。

如果您还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cnipa.gov.cn)首页“网上信访”发送,直接回复本邮箱恕不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