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知识产权法制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
发布时间:2022-12-30 信息来源:知识产权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党支部书记、司长  张 鹏

党的二十大是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重要要求,为知识产权法制工作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根本指引。作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指示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赋予知识产权法制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不断开拓知识产权良法善治的中国道路。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知识产权良法善治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法制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我们实现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管理,法制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显著增强;我们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实现了从制度引进到适应国情、植根本土的重要转变。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写入民法典,确立了知识产权领域重大法律原则;专利法于2020年完成第四次修改,商标法于2013年、2019年完成两次修改,建立了国际上最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权利保护得到显著增强;专利代理条例的首次修改,以法制手段深化固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把握知识产权法制工作所处的新的历史方位,深入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知识产权法制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知识产权良法善治的根本导向。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明确要求“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4个方面的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为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将知识产权法制工作同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修法、施行和普法全过程各环节中,聚焦公众需求、回应市场呼声,以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为重点,将包括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在内的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制度调整的最大标准,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解决知识产权法制领域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获得感。只有始终践行人民宗旨、立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找到知识产权良法善治的最佳方向和最优路径。

服务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是知识产权良法善治的重要历史使命。党的二十大报告阐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强调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重要特征,提出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在于创新发展,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基本制度。我们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发展的引领作用,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建设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要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立法的顶层设计和工作谋划,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以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通过实施、商标法修改、地理标志立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等知识产权领域重点法律制度建设完善为着力点,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更加主动作为的姿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订,持续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完善,以知识产权领域良法善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知识产权事业新的使命,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加快实现知识产权领域良法善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