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林XX
内容:
请问撤三是否可以申请撤销部分商品?
回复:
林XX同志: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可以申请撤销部分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