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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日前,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制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年度推进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监测评估工作成效;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科学院、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国贸促会等29个成员单位组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

下一步,联席会议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