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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十七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公告(第60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〇八号

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广大商标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经研究,批准设立第十七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自2024年12月23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七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