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湧:知识产权数智化治理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发布时间:2024-09-3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和“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为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行动指南。2021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发表的文章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审查和保护领域的应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建设工程”“建设智能化专利商标审查和管理系统”“提升执法监管智能化水平”。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指出,要“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开发智能化知识产权评估工具”“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加强知识产权数智化治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融入经济系统的方式,赋能我国新质生产力发展。

1.知识产权数智化治理的迫切需求

(1)加强知识产权创造数智化是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需求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指出,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世界科技竞争博弈复杂激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到2035年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战略目标任重而道远。知识产权创造数智化正引领科技创新的深远变革,人工智能生成物,即由先进算法生成的艺术作品、音乐创作及发明设计,正在重新定义知识产权的传统界限;智能辅助创造工具,如自动化专利撰写系统和技术文献分析平台,不仅显著降低创作和申请过程中的人力成本、减少主观偏差,还提升专利申请的成功率和技术保护的全面性。知识产权创造数智化促进技术快速迭代与突破,为推进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长远目标的实现注入强大动力。

(2)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数智化是提高成果转化运用绩效的迫切需求

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对于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等八部委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和价值实现。深化知识产权运用数智化成为提升成果转化效率的至关重要之举,数字运营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及智能合约,保障交易过程的公正与安全,将极大提升交易的效率与精确度;智能价值评估技术增强知识产权的市场流动性,为企业的资产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精准智慧匹配系统,依托先进的算法与数据挖掘技术,为知识产权持有者与潜在合作伙伴之间提供了高效且精准的配对服务,扩展市场应用。知识产权运用数智化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推动知识产权的高效配置与优化利用。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数智化是夯实支持创新基础制度的迫切需求

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是激励创新,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202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强调,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数智化成为巩固创新基础制度的迫切需求,先进的智能系统能够实时捕捉和剖析证据,提升司法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云计算与高端加密技术的应用实现信息存储安全性与管理效能的双重飞跃,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资产的有效保护和管理;智能预警系统实时监测市场动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动性与前瞻性,为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以数智化改革重塑多跨协同、整体智治的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已成为强国建设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所在。

2.知识产权数智化治理的发展现状与挑战

(1)知识产权智能创造主体和数字运营平台逐渐多元

知识产权创造过程通常由个人或科研团队进行主观研发和创新,创新效率不高且高质量成果创造不足,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缺乏准确性,交易过程繁琐且不透明,转移转化成效有待提高。伴随新一代数智技术的集成迭代与扩散,知识产权创造主体类型扩展至多元化的

算法模型和智能程序,例如联社Wordsmith、谷歌DeepDream、微软小冰和腾讯DreamWriter等国内外版权领域智能创作程序等,南京理工大学探索建立智能TRIZ专家系统,美国AI机器DABUS生成2项发明已被授权,人工智能创造内容(AIgeneratedcontent,简称AIGC)已从概念走进现实生活。各类知识产权数字运营平台层出不穷,国内外已有几十家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科技公司和高校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平台,包括IAMMarket、汇桔网和南京理工大学技术成果在线评估系统等,为创新主体开展专利运营活动提供支持。知识产权数智化创造和运用在提高创新效率和交易便捷度等方面初显成效的同时,还存在AI创作的权属界定模糊、价值评估方法尚不成熟等问题,数据隐私与安全风险高悬。此外,平台间缺乏统一标准和互操作性,法律法规的适应性略显滞后,相关数智技术、法律制度和行业标准亟待革新和完善。

(2)知识产权市场保护机制和智慧服务模式持续创新

当前,权利主体多依赖法律法规进行维权申诉,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的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不够完善,维权成本高且程序复杂,点对点服务效率低且覆盖面有限,知识产权数据挖掘运用机制不通畅,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不足。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技术精准适配于知识产权司法取证、数据保管和侵权预警等领域,MarqVision、趣链科技、易保全和南京理工大学等10余家企业和高校陆续推出基于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知识产权诉讼检索分析系统和智能检测平台。GooglePatents、Derwent、Innovation、智慧芽和合享等国内外专利数据检索分析平台数量已越百,南京理工大学推出知识产权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知识产权大模型咨询服务平台,为服务机构与创新主体提供精准的匹配服务,推动创新要素有效融合。知识产权数智化保护和服务在提升维权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初见成效的同时,数智技术集成度和兼容性尚待提升,面对复杂的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现有技术和服务的全球支持能力仍显不足,相关保护机制和国际合作体系亟需优化。

(3)知识产权数智管理应用和文化建设实践日益丰富

传统知识产权治理模式下,档案管理和决策支持工具落后于现代数据需求,信息处理和流转速度缓慢,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不足,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媒介主要包括教育培训、媒体报道、行业协会活动以及公共讲座和展览等,信息传播存在滞后性且公众互动参与度不足。数字技术的应用在精准识别、跨域协作、安全管控合智能预测等方面极大提升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效率,目前,我国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专利粗分类的准确率已经能够达到约70%,图文混合检索的平均准确率已达到89%,大大提高了审查检索效率。可视化算法等数智技术显著提升了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的互动性和趣味性,2024年6月,南京理工大学上线全球知识产权云博览馆,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数智化文化传播探索,基于大语言模型打造智能问答机器人,以对话形式传播全球知识产权历史沿革、发展动态及相关文化知识。知识产权管理和文化建设正朝着更加高效、智能和国际化的方向迈进,为深化全球科技创新合作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然而,数智化管理系统在处理大规模数据和实现跨域协作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仍不足,多样化文化背景的适应能力有待加强,以更好地促进全球知识产权文化的全面融合与发展。

3.加强知识产权数智化治理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对策建议

(1)构建知识产权数智化治理体系,激发新质生产力发展潜力

一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制定知识产权数智化发展专项政策,设立数智技术与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支持基金,探索建设知识产权数智化治理试点示范城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政务工作智能化改革。二是建设特色新型智库。组建包括技术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的智库人才队伍,加强数智技术与知识产权工作的融合,优化知识产权全链条高质量治理。三是建立数智化治理制度标准。引导企业、高校院所和行业协会围绕知识产权数智化治理开展研讨和交流,推广先进的数智治理理论,制定并完善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中的使用标准和合规准则。

(2)革新知识产权数智化创造范式,夯实新质生产力发展基础

一是鼓励开发智能创新工具和平台。推进完善智能TRIZ专家系统,完善基于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检索系统和市场竞争分析的智能平台,促进知识产权的高效创造和确权。二是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自检和合规认证体系,分析创新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优化研发资源分配,引入智能化工具和系统在创造阶段对企业创新成果进行筛查和监控,识别潜在法律风险和市场机会。三是组织创建系统化创新机会库。运用数智技术对市场需求进行前瞻性趋势预测,挖掘相关领域的数据信息,分析对手创新策略和市场表现,识别竞争优势领域创新机会和市场需求,为知识产权创造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持。

(3)完善知识产权数智化转化体系,明确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

一是优化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引入智能合约技术,根据知识产权类型、领域和市场需求,实现知识产权供需自动匹配、定价和交易,提高知识产权交易效率和便捷程度。二是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系统。运用动态定价机制根据市场数据预测生成合理价格,优化审计流程和验证机制,对评估结果进行定期审核和校正,研究数智化知识产权价值分配机制,完善数智技术推广运用体系和知识产权许可交易库。三是完善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系统。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帮助企业评估知识产权交易、合作和运用过程中的风险,降低知识产权运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促进企业有效利用知识产权进行创新和市场应用。

(4)优化知识产权数智化保护机制,健全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障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数智化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完善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一体化数字追究制度,强化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保护、市场化保护体系建设。二是优化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利用机器学习等技术,优化智能化预警系统,提前采取措施防范和打击侵权行为,有效维护知识产权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创新环境的健康发展。三是优化智能化知识产权维权辅助系统。为知识产权维权者快速准确地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证据,提供法律依据和案例分析,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维权过程提供有力支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效性。

(5)完善知识产权数智化服务供给,优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生态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智能化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大模型,提供自动化的知识产权咨询、申请指导和案件处理服务,建立反馈和评估机制,定期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流程;二是加强数智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江苏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等复专业学院建设,将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引进计划,发挥高端领军人才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集聚形成满足数智化发展的高水平、国际化、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三是优化沉浸式的“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文化环境。运用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推进建设全球知识产权云博览馆,激发公众的兴趣和参与度,推动知识产权文化的普及和传播。

(6)强化知识产权数智化安全保障,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路径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工作协作机制。积极制定国家安全领域数智化知识产权高规避风险清单,严格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审查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溯源系统,从根源上保障知识产权的安全性和真实性。二是完善知识产权合规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国内及海外重点市场的违规及侵权行为,及时发现相关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知识产权的安全和合法性。三是完善智能化知识产权安全跨境保护机制。基于区块链技术实现知识产权跨境合作中的安全交易和保护,确保知识产权在国际范围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防范侵权行为对知识产权的跨境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