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XX
内容:
代理机构准备注销,对于专利申请人或权利人已经注销或无法联系,已代理的专利申请,如何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
回复:
王XX同志:
您好:
辞去委托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并附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辞去委托声明,或者附具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的表明已通知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声明。对于第一署名申请人是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的专利申请,在办理解除委托或者辞去委托手续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同时委托新的专利代理机构,否则不予办理解除或辞去委托手续,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对于第一署名申请人是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申请人的专利申请 ,在办理解除委托或者辞去委托手续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同时委托新的专利代理机构,否则不予办理解除委托或者辞去委托手续 ,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建议您提交变更文件时一并说明,等待审查员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