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白XX
内容:
如果一个商标因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该商标在其他类别(非前述驳回类别)上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回复:
白XX同志: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使用事宜,请咨询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