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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留言回复:关于申请人费减备案

姓名:罗XX

内容:

若申请人有两个及以上单位,假设有三个单位,其中两个单位已经具备费减备案,另一个单位没有费减备案,这种情况下能否申请费减,比例为多少?

回复:

罗XX同志:

您好:

本年度全体申请人都已费减备案合格后,提交费用减缴请求或在申请专利时勾选请求费减选项,才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规定,才能享受费用减缴。如有部分申请人未进行本年度费减备案或备案不合格,则不能享受费用减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