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XX
内容:
撤三答辩的资料是电子提交的,撤三决定是收到的电子版,如何确定送达日期和撤销复审期限呢?
回复:
王XX同志:
您好:
撤三决定如为电子收文,以网申系统-电子送达-我的发文栏目中的发文日期为准。
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向当事人送达各种文件的日期,以数据电文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