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顾XX
内容:
同一申请人同日申请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针对实用新型专利我已提前提交了《放弃专利权声明》,想问下实用新型专利什么时候可以收到《手续合格通知书(放弃专利权)》。
回复:
顾XX同志:
您好:
对于同一申请人同日(仅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专利的,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作出说明的,发明专利申请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申请人声明放弃的,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在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时一并公告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声明。申请人不同意放弃的,应当驳回该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视为撤回该发明专利申请。
审查周期要受申请量、申请材料撰写规范等因素的限制,不同申请审查时间有所不同。因咨询台无法核实个案信息,涉及个案审查进度,请您直接致电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选择流程手续组查询,电话:010-6235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