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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标驳回复审时限
问题内容 商标流程中,等待驳回复审日期是怎么计算的,是什么意思了?商标驳回时效是30天,怎么不是驳回通知书加30天的时间。
答复内容

您好,

您留言中等待驳回复审流程是指商标被驳回或者部分驳回后商标申请人可以申请驳回复审的期限。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商标决定文书电子发文的,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自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满15日为送达日期。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文件发出(上传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15日+15日。

商标局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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