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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在申报商品时,往往小类中还有非规范的商品,如何批量保护?情况一:小类中没有再分一、二、三,这种情 | ||
| 问题内容 | 在申报商品时,往往小类中还有非规范的商品,如何批量保护? 情况一:小类中没有再分一、二、三,这种情况是不是只要小类中申请了有编号的商品是否就能保护全部的非规范的商品? 情况二:小类中只有一、二、三这样的分类,那么非规范商品如何全部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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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 1、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2、具体审查时,一个类似群内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上是类似商品和服务。若该类似群内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并不全部判为类似,则按照类似关系将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若干部分,用中文(一)、(二)……表示,同一部分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上判为类似,不同部分间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上不判为类似。对于某些特殊情况,该类群后面用加“注”的形式详细说明。类似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之间应交叉检索。 |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