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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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商标异议 | ||
| 问题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在国外申请了商标,马上要下证了,现在想在国内申请一样的商标,发现已经被他人申请,对方的商标正在公示中。请问我们现在可以提交异议吗?异议的话,对方商标下不了证的概率高吗?谢谢您的解答 | ||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相应申请,我局将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定。商标审查依据《商标法》、《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等进行审理,您可登录中国商标网-政策文件栏目,检索查阅相关法规、标准以作参考。具体结论请以案件审查结果为准。(商标局 2023年6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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