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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的流程
问题内容 请问:分割申请在哪里提交?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需要分割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商标局收到分割申请后,应当将原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分割出来的初步审定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

如果相关商标要提交网上驳回复审申请,在驳回复审界面有分割按钮,直接点击即可;如果商标不做网上驳回复审申请,按要求将分割申请邮寄回商标局即可。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 100055 联系电话:010-63218500。(商标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