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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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决定,规定需在三个月内提复审。是否可以对提复审的期限申请延期?如果可以,能延期几个月呢? | ||
| 问题内容 | 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决定,规定需在三个月内提复审。是否可以对提复审的期限申请延期?如果可以,能延期几个月呢? | ||
| 答复内容 | 您好,《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规定:可以请求延长的期限仅限于指定期限。驳回后提复审的期限为法定期限,不可以延长。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复审文件并缴纳复审费。 如果您超期后仍需对该案进行复审,请您在超出提复审请求期限之后的两个月内,在提交复审文件、缴纳复审费用的同时提交复审恢复手续,否则该请求不会被受理。复审请求恢复手续包括《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和恢复费1000元。感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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