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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上已有的产品被抢注外观专利,应该怎么办?
问题内容 此产品从2021年已经在互联网上公开并销售,今年5月被人注册外观专利,我们这些在以前一直在售卖这种产品的商家还能继续销售吗?是否可以无效对方专利,防止侵权发生?谢谢解答
答复内容

您好:

 本咨询页面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业务咨询页面,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负责对被驳回专利申请的复审请求和已授权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

 如果您认为该专利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可以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以下是有关无效程序的一些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1.请求人应当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或者已被部分无效的专利。

2.请求人应当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证据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

3.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发明专利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1500元,外观设计专利1500元。注意:缴费人应当与本无效宣告请求有关联性,即缴费收据抬头为无效宣告请求人或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4.无效宣告请求范围、理由和证据。(1)请求人应当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明确无效宣告请求范围。(2)无效宣告理由仅限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理由,并且请求人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的条、款、项作为独立的理由提出。(3)在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就一项专利权已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后,请求人不得针对同一专利再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所述理由或者证据因时限等原因未被所述审查决定考虑的除外。(4)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人需要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据。(5)请求人应当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提交证据的,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

5.相关表格,您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cnipa.gov.cn)首页政务服务-专利-表格下载-与专利申请相关-复审及无效类栏目中获取相关标准表格。

参考网址:http://www.cnipa.gov.cn/col/col2643/index.html

纸件申请: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邮编 100088。

电子申请: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或网页版,使用复审无效业务模块提交无效宣告请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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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8058号咨询员

答复日期: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