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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人在与一家代理机构签订总委托书并经知识产权局备案以后,还能否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专利申请
问题内容 专利申请人在与一家代理机构签订总委托书并经知识产权局备案以后,还能否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专利申请事宜?
答复内容 您好: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总委托书不对申请人的所有专利申请是否都必须由该代理公司办理进行约束。总委托书的意义在于:同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就多份申请或专利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专利代理委托书时,可以不必对多项专利申请逐份签订委托书,而是与专利代理机构签订一份总委托书。专利代理机构将总委托书交至专利局备案。专利局对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总委托书进行审查核对后,给出总委托书编号并备案。专利代理机构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可以提交经备案后的总委托书复印件并注明发明创造名称和专利代理人姓名,它与原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08号咨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