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
| 标题 | 1、权利要求书修改对照页有具体的格式吗?是要将原稿打印出来用红笔在上面标记修改部分,还是直接在电子版 | ||
| 问题内容 | 1、权利要求书修改对照页有具体的格式吗?是要将原稿打印出来用红笔在上面标记修改部分,还是直接在电子版中标记修改部分再打印出来 2、主动撤回专利仅提交一份所有人签名的专利撤回声明是否就可以? 谢谢 |
||
| 答复内容 | 您好: 您所述两种方式均可。 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撤回专利申请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 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申请进入公报编辑后提出的,申请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审查程序终止。纸质申请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邮编:100088。 如专利为电子申请,则需要提交电子文件。 如仍有疑问,请您致电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10-62356655。 310号咨询员 | ||
| 附件 | |||